本社介紹   >

淡信事記

  民國六年,淡水街長(即相當於今日之鎮長)洪以南先生,為疏民困,建設地方,及召集吳輔卿、林金鐘、許丙等地方仕紳,共同創立本社。 籌備之初,由於地方人士對合作社業務認識不深,因此對勸募社員之工作非常艱難,經歷一年餘始勸募一0三名參加。 民國七年十月五日召開創立大會,公推洪以南先生為組合長,遴選林金鐘先生為專務理事(即理事兼經理),次日正式開始營業。